衢州政办通报
〔2005〕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六日
高启华副市长在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二○○五年一月五日)
一、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的成绩
过去一年来,我市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全市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首位工作来抓,各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按照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的方针,加强组织,健全制度,强化督查,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加强了领导,调整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转发了市教育局、纠风办等6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也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当地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相应机构。各联席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扎实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全市上下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重点明确,督查到位。去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主要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严格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实施过程中关键把握了三点:合理收费、“一次性收费”、收费公示,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二是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教育行政部门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最低分数控制线、最高收费限额和择校生比例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并加强督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严惩。三是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要求高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违规收费。同时,切实加强了扶困助学工作,继续开展了低保户等贫困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和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工作。
(三)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一是加大了教育收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今年教育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纠风办、教育局与电台联合开展了三次“行风热线”活动,解答教育收费有关问题,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对一些重大乱收费行为在报纸上予以曝光,以引起学校、社会、学生、家长的警悟。
二是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交费。教育系统加大了对收费公示管理力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和收费联系卡制度,做到亮证收费;每个学期末,学校向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公开信,通报下学期所要交的各项费用,便于学生家长检查、监督;去年省下达的“一费制”政策比较晚,多数学校向学生预收了费用,9月中旬实行“一费制”,半个月内,各地各校按要求全部更换了收费公示栏、公示墙等公示形式的收费内容,退还了多收的预交款。
三是强化收费工作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牵头部门和主要责任部门,将治理教育乱收费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年度考核目标,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作为教育收费的第一责任人,通过签订责任书和实行公开承诺等切实担负起职责。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下,根据责任分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两个“三管齐下”,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惩处与预防相结合,建立长效的教育收费管理机制。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收费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去年我市学校有1名校长被撤换。同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做到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到位,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和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收费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一方面加强常规性检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收费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边查边改。另一方面,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举报,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今年市教育局共受理乱收费信访、投诉件152件,查实130件,处理67件。同时,在每个学期开学,市教育、物价、纠风办等部门都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对口、交叉、下查一级等形式对市直、县属重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在9月份联合检查中,共检查了53所中小学,查出有问题学校8所,这些问题主要是借读费、暑假补课费、少数民族没有免收杂费等。市教育局等3家部门对上述8所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清退、整改。据统计,今年共检查了800多所次学校,清退乱收费金额340万元,其中市本级没有发现乱收费现象。
二、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去年我市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体是好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全市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工作跟不上;受利益驱动影响,有的学校违反国家收费政策,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地方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向学校摊派费用;有的地方教育投入不足,导致一些学校办学经费困难,难以从源头上制止教育乱收费的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距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
第一,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胡锦涛同志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就是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目前,教育乱收费问题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教育事业与广大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关系,治理教育乱收费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还关系到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伟大事业。一年来的工作证明,广大人民群众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拥护的,广大教职工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是积极支持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用实际行动和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第二,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是行风建设的治本之策,这也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3年全国查出教育违规收费8.53亿元;查处乱收费案件9550多件,对2488名有关责任者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有395名校长被撤职。我市近年也查处了一批乱收费案件,处理了一批违规违纪人员。事实上,乱收费背后往往是部分学校领导价值观念失准、行为失范,如不及时坚决纠正,不仅会毁了一批干部,而且会严重影响各级各类学校的学风和师德建设,影响教育系统的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严明纪律,严格要求,目的是维护教育事业发展环境,同时也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
第三,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是加快教育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科教兴市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抓,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也越来越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广大家长迫切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得到优质、廉价的教育,对教育事业发展寄予厚望。人民群众越是关心支持教育,我们越是要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从严治教、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教育教育乱收费工作,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采取措施,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今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综合治理,抓住关键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深化成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工作重点是:继续执行校长承诺制、规范票据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收费、严格经费使用,分别由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牵头负责。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对治理工作再部署再动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树立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校、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警示教育作用,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新闻舆论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政策,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让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收费政策界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收费政策界限,合理收费与乱收费的政策界限,形成有利于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各级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宣传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坚决克服“信心不足”的畏难情绪、“问题不大”的麻痹思想和“治理多年了”的厌战情绪,充分认识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坚持长抓不懈。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由教育、纠风部门牵头,监察、物价、财政、审计、新闻出版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监管职能,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合力。教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更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和完善收费听证制、巡查督导制、责任追究制、收费公示制、校务公开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约机制。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对那些乱收费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发生问题的单位,要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不管是公办、民办还是企办学校,必须服从当地政府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不能游离于当地政府及教育、纠风等部门的监管之外。
(三)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督管理力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规范收费行为的重要举措,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各地各校落实程度不一,需要进一步落实完善。每学期开学前,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学校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经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审核批准,收费项目、标准若要调整必须及时地重新报批;市物价局、教育局要在其网站上及时公开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有关政策文件;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好教育收费制度,并进行检查。要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的作用,将各类公办学校纳入集中核算的范围,加强对学校收费和开支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收费专款专用。同时,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教育收费使用和管理。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地对学校收费管理和支出情况进行审计,防止发生经济问题和腐败现象。
(四)进一步加强收费监督检查,严格纪律,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春、秋两季开学之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纠风、物价、财政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除了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外,要注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更不允许包庇、袒护。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当前,春季开学收费很快来临,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收费的督查,督办学校规范做好收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