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政办通报
〔2005〕1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在全市城乡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孙建国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城乡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同时认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才,会议表彰了去年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民政局、人劳社保局、卫生局、教育局等四个部门在会上作了工作交流,结合分析当前形势,对下步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建议和对策,希望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会后认真研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保工作非常重视,探索实践的力度很大。目前,我市社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都已经比较明确,下步主要是针对加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做好城乡社保体系健全完善工作。衢州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财力支撑比较弱,抓好社保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很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做好深化完善城乡社保体系的各项工作。借此机会,我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社会保障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扎实努力下,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当前,我市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拉开,初步形成以社会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主体,以社会优抚和扶贫帮困为补充,政策相对完善、机制相对合理、范围覆盖城乡的大社保体系。社会就业方面,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施农民素质工程和创业素质工程,强化就业服务和培训。2004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24万个,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保险方面,以实行退休养老金社会统筹为起点,发展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险种齐全的社会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也全面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参加城镇五大保险总人数已达59万余人次。社会救助方面,2003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户等贫困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等五项制度为重点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过两年努力,已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低保户等贫困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80%以上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得到集中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市全面推开,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70%”的工作目标。同时,积极推进社会优抚福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成就都离不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没有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就难以完成国有集体企业的全面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没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就将大幅减缓。社保体系建设的扎实开展,促进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城乡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积极拥护。在扎实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取得了一些很好的工作经验,各县(市、区)都出现了不少的工作亮点。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系统化的农民素质培训,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江山市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经验被省政府以工作现场会的形式加以推广。柯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74个月,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饱含了劳动保障、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一线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也是与各方支持配合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只是初步的、低水平的、框架型的,距离健全、完善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还有不小差距,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比较突出的有四个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领导干部担心加强社保体系建设会加重财政负担,影响招商引资,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一些企业主过多地考虑利润和成本,对依法为职工保险在认识上、行动上尚有差距。少数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依然存在,参保意识不强。
二是覆盖面不广、保障标准不高、面上工作不平衡。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企业单位参保率为64.5%,其中市本级为80.5%,参保率最低的县仅为26.7%;2004年底,全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为68.1%,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更低,分别为48.1%、54.5%和44.4%。农村五项社会救助中,截止今年5月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为78.9%;被征地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率仅为41.7%。从保障标准看,城乡低保户定补标准分别为180元和90元,实际平均补差分别只有81.6元和44.1元。面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三是各级财政兜底压力不断增大。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现象非常严重。今年1-5月,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84亿元,同期支出2.08亿元,缺口2400余万元,其中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2257万元。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35亿元,基金支付能力只有5.87个月,市本级仅为2.12个月,而2004年底全省养老基金支付能力为18个月。仅养老保险一项,去年全市财政贴补达652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贴补3200万元;同期省级调节金划拔我市达4230万元,其中划拔市本级1500万元。养老保险已成为我市各级财政的一个沉重负担。究其原因,既有我市经济总量不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广的问题,也有历史包袱重的问题。我市计划经济时代国有、集体工业企业较多,企业改制后产生了大量的退休人员,历史负担较重。现在市本级有2.3万名退休职工,大多数退休以前没有缴费,形成了一笔巨大的个人帐户“空帐”,是造成当期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重要因素。目前市本级5.2万在职职工要赡养2.3万退休职工,赡养系数属全省最高,达0.44,大大高于全省平均0.35的水平。个别大型企业收不抵支问题更为突出,且资金缺口仍在扩大。另外,由于我市村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应由村集体经济承担的农村社会救助资金也难以落实到位,等等。
四是管理服务方式有待改进。基层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整个社保体系的信息化统一管理程度不高,数据不能共享,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各项社保基金的监管工作也有待加强,尤其是在医保定点医疗单位监管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镇社会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不同程度存在群众缴费和报销环节不简便的问题。
上述情况,都是我们在下步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中必须认真研究并重点加以突破的问题。
当前,衢州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实现“两大目标”、实施“三大战略”、争取“四个翻番”的总体战略思路,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崭新的任务和要求。在这一关键时期,更加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新审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地位和作用,真正认识建设完善社保体系,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为老百姓办的最大的实事,是实现跻身百强、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是建设“平安衢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目前,一些地方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多,个别过激的甚至演变成为群众与基层组织的对抗,严重影响到重点工作的开展、重点项目的推进。剖析这些问题的根源,有的就是由于社会保障没有配套到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把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到更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办法,争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围绕重点难点求突破,扎实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保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抓落实、促深化、求创新,破解难点和问题。抓落实,就是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既定部署,狠抓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促深化,就是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推进社保体系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求创新,就是要面对新的形势,进一步开拓思路,深化改革,着力推进制度、政策、管理和服务创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长效运作机制。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社会保障的基础,促进就业是解决社保问题的首要措施。在目前各级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尤其要注重通过扩大就业来减轻社保基金等方面的压力。目前我市城乡劳动力总量富余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大量劳动力难以就业,而另一方面大量企业却招不到合适的工人。对此,我们要着力在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和引进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突出“选商”,既要注重引进投资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和企业;又要注重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当前我市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的解决。要着力扶持发展就业容量大、比较优势强和市场前景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三产服务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招商引资和要素保障工作都要向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倾斜。同时,要积极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工作。
二是落实困难群体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是促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困难群体、被征地农民和复退转业军人就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同加强城市建设、环境绿化、城市管理等公共事业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发适宜“4050”困难人群、双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和被征地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从事的就业岗位。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这方面工作岗位也将逐步增多,社保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排出工作计划,并与城镇失业登记、失地农民培训等工作做好衔接,有序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三是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要进一步编制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规划,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形成。要加大力度,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清理取消在进城落户、就业创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不合理制度、不公平待遇,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同时,继续加强城乡劳动力培训。实践证明,我们开展的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和创业素质工程卓有成效,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入推进。
(二)依法管理,整体推进城镇“五大保险”建设
要结合《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依法加强管理,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程序,探索实行“五费合征”,整体推进城镇五大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大的问题是基金支付能力不强。解决这一问题,从长远看,要狠抓经济发展;从近期看,要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省政府提出到2007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基金支付能力达到24个月的目标任务。对照这一目标要求,我们要争取用一年时间实现企业全覆盖,两年内实现企业职工全覆盖。
一要继续大力抓好扩面征缴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要加强管理,进一步改进企业缴费办法,强化基金收缴力度,尤其是地税部门要充分履行《办法》赋予的征收管理权,扎实做好缴费登记申报、费款征收、欠费追缴等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入库。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公开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方便企业和职工参保。
二要加强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农民参保工作。要逐步将城乡各类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这也是社保扩面的重点。目前形势下,社保部门要超前研究,从统筹城乡发展角度,探索农村与城镇社会保险的衔接互通机制。同时,要加快企业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步伐。
三要启动个人账户“空转实”工作,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目前全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数额达4.2亿元,超过累计基金积余近2亿元。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高度重视,如果长期“空转”,资金缺口将越来越大,对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将形成重大冲击。要按照先易后难、老中新分开的原则,首先做实新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实行分帐管理和运行,然后逐步消化已有“空帐”。对此,社保和财政部门要认真测算,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保障面不广、标准不高,仍有相当部分群众处于体系之外。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是扩面和管理“双管齐下”,解决医疗保险总体保障不足与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的矛盾。一要以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为重点,积极扩大覆盖面。同时,要采取有效办法加快将外来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和符合条件的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纳入范围。二要不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当前,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中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其中既有定点医疗机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也有参保人员钻医保政策空子谋取私利的现象,管理漏洞较多。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积余逐年下降,2001年医疗保险实施第一年积余率达30%以上,去年已下降到10%左右。有关部门要制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竞争机制,并探索切合衢州实际的医疗费用综合结算方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对一些医疗费用开支巨大、增长过快的特殊参保单位,要采取“一事一议”的管理办法,防止管理失控。
要同步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要力求同步跟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步伐,重点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及其职工的扩面工作。要在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的同时,充分发挥其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和作用,研究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配套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伤保险,要以矿山、建筑、机械加工、化工等行业企业和农民工等工伤风险相对集中的群体为重点,扩大覆盖面,切实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生育保险,要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把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范围。
要逐步推进“五保合一”工作。鉴于目前城镇五大保险的覆盖面差距较大、一些企业参保险种不全甚至没有参保的实际,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养老保险扩面为龙头,逐步推进“五保合一”工作,力争使五大保险逐步覆盖所有企业和职工。这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省里要求三年内全省实现“五费合征”,衢州要争取如期完成这一目标,不拖全省后腿。各县(市、区)都要根据实际,按照省里要求抓紧研究,通过逐步实行“五费合征”,推进“五保合一”。与此相配套,要做好参加省里今年要正式启动的“金保”工程的准备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衔接,力争年内启动我市“金保”工程。
(三)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巩固提高农村“五项救助”工作
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经较为成熟相比,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正处于起步阶段,要深入探索,拓宽思路,突破难点,使农村五项救助工作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目前,我市纳入低保体系的只有年人均收入千元以下的2.7万户、近5万人,还有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1500元之间的“边缘户”4.5万户、15万多人,生活也都很困难,生一场病就有可能跌入低保线以下。因此,目前我们城乡低保实现的“应保尽保”,只是低水平的、脆弱的的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步重点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适当提高人均补差标准。充分考虑生活消费品物价上涨指数和群众家庭经济情况变化等因素,在暂时不能提高低保标准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人均补差额。二是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强化低保户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要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养穷不养懒”,特别是对那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就业、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且屡次教育不改的,原则上不纳入低保。要落实省有关建立低保户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制度,体现社会公平,消除群众之间攀比心理。三是切实关注低保“边缘户”的实际困难。对“边缘户”中的特困户,民政部门要登记在册,跟踪调查,定期实行临时救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突出的问题是受益面太小。到2004年底,先行试点的开化、龙游两县参保农民到户受益率为11.4%,到人受益率为4.6%。从全市范围看,由于大部分县(市、区)正式启动这项工作时间还不长,今年1-5月份,到户受益率仅为4.1%,到人受益率仅为1.36%。这一比例是比较低的。下一步,我们要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一要降低起报点,扩大受益面。起报点较高、报销比例低是参保农民反映最多的问题,也是影响群众参保热情的重要原因。我们要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在确保资金平衡、稳健运作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起报点,合理把握报销标准,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对下调的起报点,可采取试行的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实际运作情况作适当调整。对此,市里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同时,要积极探索扩面工作,将城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城镇里有一些下岗失业、无业的非农人员游离于两大医保体系之外,既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又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他们参加合作医疗的愿望也比较强烈。各县(市、区)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统筹考虑,深入研究解决这部分群体的医保问题。当前形势下,逐步将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较符合实际的,各地对此要加强探索,拿出可操作的办法。
二要积极探索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一是探索建立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的增长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对农民的吸引力。二是在坚持农民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基础上,探索企业、社会赞助等社会化筹资办法。三是要高度重视解决缴费过程中的垫支问题。去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市铺开时,少数乡镇、村为能按时完成任务,采取村集体垫资、乡村干部垫资等办法,最多的乡镇有40%的村存在垫资。出现垫资问题,既有农民参保意识不强的因素,也有工作量大、部分乡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等原因。垫资缴费,不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与我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初衷是相悖的,对制度的巩固和长效运作极为不利。对垫资缴费问题,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同时,要从方便群众出发,进一步改进参保农民个人缴费办法。
三要加强管理,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完善报销政策和办法、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定点医院管理,都是与新型合作医疗的成长完善密不可分的。要完善乡镇、村信息化报销网络,向参保农民承诺报销时限,进一步减化报销程序,防止医药费报销在乡镇滞留时间过长。要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定点医院、乡镇工作点之间的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程度,方便参保群众缴费报销。在推进信息化管理中,可整合利用社保、计生部门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人员和网络,降低运作成本。
四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解决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本途径还是建立农村公共卫生体系。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推行“驻村医生制”,强化农民卫生保健服务。同时,结合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和农村沼气建设等工程,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降低农民群众发病率。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目前,推进这项工作的难度较大,其中既有政策前后衔接、面上衔接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村级组织管理能力不强的原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3号文件)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我们要对照文件要求,着力深化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深化政策体系研究,合理确定缴费和待遇标准。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和待遇标准问题上,既要考虑长远资金运作收支平衡,又要考虑政府、集体、个人出资、缴费承受能力,设置切合衢州实际的准入门槛。要注重政策的统筹协调,特别要注重加强同一区域内如市内各区块政策衔接、新老失地农民政策衔接、与城镇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等。
二要确保政府、集体、个人筹资到位。从目前情况看,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政府资金不到位。政府出资不能及时到位,不仅影响基金的实际运作,而且有损于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对制度的建立运行也带来不利影响。浙政办发〔2005〕33号文件,对确保政府承担的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明确的要求。社保部门要会同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在村集体资金配套上,要加大市政府去年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执行力度,在征地补偿费分配中,优先确保支付基本生活保障的费用。今年正值村两委换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要进一步规范监管资金运作。这方面的规定是明确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资金、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或截留、挤占。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安全运营并实现保值增值。
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集中供养工作试点市,目前已提前一年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保障模式和工作机制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下步重点要在完善和提高上做文章,促进集中供养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一要继续重视多渠道解决资金筹措问题。县、乡、村三级要按照既定的比例分担,对确实无力承担的贫困乡、村,县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要大力提倡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福利院的经营管理和结对帮扶。二要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内部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三要着力解决集中供养老人的医疗问题。随着集中供养工作的深入开展,供养对象的医疗问题日益凸现,主要是医疗经费的问题,除能够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还要结合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以解决。
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救助。重点是按照省政府今年的最新要求,实施基础教育阶段贫困生救助扩面工程。在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的基础上,将受益对象扩大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总体上,发展农村教育还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力抓好四项工程。要加强贫困大学生就学救助,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没有一个大学生因家庭贫困无法就学或辍学。
同时,要继续重视开展社会优抚和扶贫帮困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继续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
三、整合工作力量和资源,推进形成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合力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具体要做到“三个落实”:一要落实领导、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城乡社会保障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班子和人员,专项负责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特别要注重把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延伸到乡镇、村,形成完整的工作体系。二要落实目标责任。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下达具体任务,建立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在加强对政府领导和部门进行考核管理的同时,要探索建立对企业、社区、村级组织的考核管理机制,调动基层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三要落实配套资金。各级财政资金首先要确保投入到位、配套到位,不能老是空转挂账,风险后移,把包袱甩给后任政府和领导。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比例。省政府明确将社保资金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要求,优先确保社保资金到位,这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从土地批租收入、国有资产转让收益中充实社保资金。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需要村集体支付的资金,也要确保投入到位。要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村集体土地征用收益和资产运营收益要确保优先使用到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上。
(二)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要顺应城乡统筹发展形势,按照统筹的原则要求,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要结合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进行的统筹城乡发展的调研,着手编制《衢州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按照跻身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分阶段、分年度的工作任务。特别要注重“两个衔接”,突出“四个重点”,构筑健全完善的大社保体系。“两个衔接”:即增强城乡保障衔接和各个险种的衔接。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政策整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以开放开明的思路,改革创新的办法,努力探索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善于吸收总结外地和基层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政策、制度,改进工作机制和办法。二是突出工作力量的整合。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必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但不能每项工作都建立一支伍,要统盘考虑,整合各方工作力量,从工作机制上推进城乡各类社会保障的统一。三是整合社会化资源。深入探索市场化、社会化投入城乡社会保障的筹资、运营机制。针对企业、单位不同的性质,社会化投入可以有偿和无偿相结合,也可以自愿和强制相结合。四是突出整合信息化平台。要尽量在相对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现扩容、兼容,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理解、认同和支持。特别是在全面启动阶段,更需要各级加强宣传工作。从一定程度上看,宣传是否到位,关系到工作能否到位。要把宣传作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坚持长期宣传、深入宣传、系统宣传,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针对性强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参与、支持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氛围。要制定实施长期性的宣传工作方案,坚持长期宣传,防止社保宣传忽冷忽热现象。要开展多渠道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上建立社会保障宣传专栏,在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栏上定期宣传社会保障政策,制作发放社会保障政策小册子。要侧重政策、制度的解释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理解和认识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注重运用正反面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性,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家庭和个人幸福的必要性。要坚持贴近群众开展宣传,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作用,走村入户向群众认真宣传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要贴近群众心理进行宣传,真正了解群众心里盼望什么、担心什么,使宣传工作跟上群众的思想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