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长林副市长对全市征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政务
信 息 版
第85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nbsp;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雷长林副市长对全市征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10月17日下午,市政府、军分区召开全市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征兵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今冬征兵工作。会上,雷长林副市长在充分肯定上年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当前时代背景及我市征兵形势,并对今年全市征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开展强有力的宣传发动。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公民的应尽义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在征兵工作期间要安排一定的篇幅和比重宣传征兵工作,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同时,要树立一批积极报名应征、依法服兵役的正面典型,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国防意识,营造依法征兵的良好氛围。
二、要研究制订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特别是高原兵、进藏兵,国家、省对此有特殊的政策规定更要不折不扣予以落实;要组织力量对2004、2005年的优抚安置政策进行检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优抚安置政策层层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一方面要制订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在部队入党、立功的军属家庭可给予一定奖励,以提高青年依法服兵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严格《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逃避兵役行为予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各地要结合《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研究制订逃避兵役情况的处置办法,严防逃避兵役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在权利与义务均衡前提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如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建房审批制度),促进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征兵工作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征兵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征兵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
四、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今年征兵工作。征兵工作涉及面广、量大、任务重、实效性强。各地各兵役机关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征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组织、领导、人员、责任、经费“五到位”。卫生、公安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在兵役机关统一组织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体检、政审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做好适龄青年动员工作,及时向兵役机关提高在校适龄青年的有关情况,特别是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和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青年的情况,认真把好文化关;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保障征兵工作经费,认真做好征兵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征兵工作的必需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划拨到位。要严格按照征兵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对征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对征兵任务完成好、征集兵员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奖励。
(市府办农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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