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 州 政 务
信 息 版
第92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郑金平常务副市长对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2005年11月9日,在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之后,郑金平常务副市长就贯彻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为了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 “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需要创造和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都必须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衢州中的极端重要性,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意识,认真负责地把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是强化忧患意识。今年1-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234起,死6人,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13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两升两降的态势(火灾起数上升11.4%,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上升100%,损失下降44.7%)。近期,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10月19日-31日这段时间里,发生了3起工厂火灾。目前我市消防工作基础仍很薄弱,一些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加上冬季历来都是火灾高发时期,对此,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都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
三是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胡锦涛总书记今年2月9日在贵州省消防部队视察时强调,做好消防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大力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简明扼要,指明了消防工作特别是消防宣传工作的方向。要按照“三贴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四进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 ”工作,切实达到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目的。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还具体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监督职责。国务院去年批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是在全面总结近些年来全国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第一次系统、全面地明确单位、部门和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文件。去年2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强调按“四个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已发生的事故。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做到“三个坚持”
(一)坚持排查和整治相结合。去年,我市共有29家单位列为省、市、县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目前已整改完毕有23家,尚有6家未整改到位。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119”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做到全面、细致、深入、彻底。对查出的问题,要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二)坚持突出重点。今冬明春要集中力量,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领域的防火工作:一是易燃易爆场所;二是“三合一”企业;三是农村地区,包括森林防火工作;四是人员密集区。另外,要突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及各类庆典活动的消防保卫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必须坚持治“标”治“本”相结合,关键在于建立健全长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着重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规划,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及时研究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特别是全市7个中心镇的消防规划。二是抓队伍。根据《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实施办法》要求,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农村乡镇配消防车、消防泵,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工作。三是抓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地区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狠抓“三个落实”
一是落实责任。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并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二是落实人员。各地要落实好义务消防队、巡护队、森林防火队的力量,确保有专门的人抓,有人专门抓。
三是落实措施。省、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各地对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检查。
(市府办综合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