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政务
信 息 版
第93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nbsp;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雷长林副市长对全市土地后备资源
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11月22日上午,雷长林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座谈会。雷副市长传达了省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协调会精神,并对全市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垦造耕地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并将在衢州、金华两地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省政府还将下派指导组帮助我们做好此项工作。开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是衢州充分利用政策,借力发展、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是衢州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抓招商引资、抓项目、抓投入的大好时机;是衢州加快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历史性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与省指导组的对接,积极主动开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深入开展调查和规划编制,摸清土地后备资源情况。各地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落实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国土部门为主,水利、林业等部门配合,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详查工作。特别是衢江、龙游、江山、常山等地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抽调精干人员(包括基层土管员),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摸清土地后备资源情况。在详查的基础上,要着手编制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提出分年度实施的具体意见。要逐步建立和规范分类、动态的土地资源档案管理,特别是重要的土地资源、基本农田等要建档到村、到户。
三、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任务的落实。各地要积极研究政策措施,制订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切实做到“三个保证”。一是保证开发资金落实到位;二是保证垦造耕地质量;三是保证农民受益。市里将采取严格的监管办法,把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与用地指标分配、代保代造指标分配和项目审批等挂钩,确保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任务落到实处。
四、正确处理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的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造田和林地的关系。林业部门要抓紧调研,按照林地占补平衡的要求,对适宜开发的低丘缓坡林地及时进行布局调整;同时,将城市规划区、交通沿线、水域沿线的绿地纳入林地范畴,及时核发林权证,保持林地总体动态平衡。二是正确处理土地承包权证和林权证的关系。对已开发利用的林地或通过规划准备开发的林地要及时收回核销林权证,保证土地资源权属明晰。三是正确处理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和其他项目建设的关系。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要与大型灌区配套、水系改造密切结合,尽量将其规划在大型灌区下游、渠系周边,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同时,在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与“千百工程”、下山脱贫工程、中心村镇规划相结合,整合各方面资源优势,加快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五、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市里将建立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协调小组,负责统一制定分年实施计划,统一平衡代保、代造、指标外调计划,统一平衡对内对外政策,统一处理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制定考核激励政策。各地要按照市、县联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市府办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