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5]59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浙委办[2005]2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具体行动。2003年,省委、省政府选派了101名科技工作者赴全省101个欠发达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经过两年实践,成效显著。科技特派员指导和帮助农民解决了不少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中的问题,使一批农民走上了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增产增收的致富道路。实践证明,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也有利于建立科技创新机制,促进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并把这项工作与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权责
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两个目标”的决策部署,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着力点,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和《浙江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技促进纲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一)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
1、加强调查研究,帮助乡镇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
2、引进和推广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3、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帮助当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5、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反映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科技特派员的权责。
1、科技特派员可列席入驻乡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并提出建议、意见。协助入驻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科技帮扶和服务“三农”工作。
2、科技特派员应该参与入驻乡镇的各类科技和农业开发项目的研究和决策,并可直接负责重要项目的实施。
3、科技特派员可以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当地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
4、科技特派员申报的以入驻乡镇为实施基地的科技开发项目,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优先予以支持。
5、科技特派员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做好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
(一)派遣范围。全市所有乡镇(不含街道)全部派遣科技特派员。其中:省级派遣32 名、市级派遣35名、县(市、区)级派遣67名。
(二)选派条件。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市派遣的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各县(市、区)派遣的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三)选派单位。市级科技特派员从市级有关部门、衢州学院(筹)中选派。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乡镇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县(市、区)机关部门中确定选派单位和选派科技特派员。各地可根据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派遣一些工业门类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各类科研、教育、农技推广等单位的优秀后备干部都应到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接受锻炼。同时,积极鼓励刚退休不久、身体健康的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
(四)服务期限。市、县两级派遣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一轮。鼓励科技特派员连选连派,延长服务期限。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努力做到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服务两不误,但一年内应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在乡镇工作。科技特派员的入驻和交接时间为轮换年的5月底。
(五)工作方式。科技特派员采取驻乡(镇)联村的派驻形式,在科技服务方式上,市、县二级科技特派员应与省级科技特派员一起以县(市、区)为单位组成联合服务组,确定服务组的召集人,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团队作用和各自的专业特长,并可根据需要,面向全县(市、区)开展服务。
四、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
(一)科技特派员在入驻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入驻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入驻乡镇党委、政府要帮助科技特派员选择领导班子较强、群众科技致富要求迫切的村,作为联系点和示范基地。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建科技特派员联合服务组,并为他们开展跨乡镇科技服务积极创造条件。
(二)各派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激励机制,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科技特派员安心工作在科技服务第一线。要积极协助入驻乡镇做好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安排好科技特派员返回后的工作。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其行政关系、职务、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科技特派员的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实报销,也可实行按月包干、超支自负的方式。科技特派员因派驻乡镇工作需要去外地出差,由派驻乡镇负责其差旅费。
(四)科技特派员在下派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下派工作任务的,经入驻乡镇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报同级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派出单位另行选派人员接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胡立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邵晨曲、何建云、朱士华同志任副主任。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
(二)切实保障科技特派员的经费投入。从2005年开始,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级科技特派员的科技项目补助和有关工作经费。各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要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项目。同时,积极探索工商企业、民间资本投资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项目的新路子。
(三)目标责任制考核与表彰。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都要制定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优秀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
附:衢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20日
 P class=MsoNormal align=center>衢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章文彪
副组长:李剑飞
        雷长林
 杜世源
成  员:罗宪文    市委
严三良    市政府
叶长明    衢州学院(筹)
邵晨曲    市委组织部
童建中    市农办
傅炎康    市经委
胡立川    市科技局
俞顺虎    市财政局
范根才    市人劳局
李邦勤    市建设局
虞安生    市规划局
毛建民    市交通局
徐玖如    市水利局
曹唐林    市农业局
柴伊玲    市卫生局
徐土土    市林业局
江云珊    市环保局
夏文秀    市电力局
肖凤仪    市科协
徐晓谷    市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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