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区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5]60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市区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柯城、衢江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现就具体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一次人代会提出的“三年内市区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70%”的目标,2005年在石室、花园、姜家山、汪村、黄家、万田、石梁、廿里、下张、樟潭、浮石等11个乡镇所辖村全面开展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06?2007年延伸到两区的所有乡镇农村(边缘山区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通过几年努力,使市区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二、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建立和完善市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管理体系与集中处理系统,建立农村垃圾清扫、清运和环境保洁制度,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促进城乡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一)建立工作管理体系
1、市环卫处在现有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基础上,增加对柯城区、衢江区、西区管委会、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能,并负责市区垃圾的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2、柯城区、衢江区分别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关系隶属区建设局。负责对本区所辖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垃圾集中收集,配备、管理、运营、维护相关的环卫设施,负责乡镇垃圾中转站至市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清运工作。
3、各乡镇(包括西区管委会、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所辖的街道)设立环境卫生管理站,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合署。负责对本乡镇(街道)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集镇卫生保洁等环卫作业管理;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筒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营与维护;乡镇所属村、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4、各行政村建立环卫组。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的保洁。
(二)建立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1、村(自然村)垃圾的收集堆放。在农村人口相对集聚密集的场地或较大的村设置2?3个垃圾池,由农户自行将垃圾堆放到垃圾池。各村环卫组的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收集,并将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到本村垃圾池。
2、乡镇垃圾的中转清运。各村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可由乡镇集中清运到乡镇垃圾中转站,有条件的村也可以自行将垃圾集中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
3、各区垃圾的集中清运。由各区环卫所负责每天到各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垃圾至市填埋场。
4、市集中处理。市环卫处负责将区环卫所运送到市填埋场的垃圾作无害化集中处理。
(三)经费保障
1、基本设施建设经费
(1)垃圾运输车:各区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由市建设局负责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50%。
(2)乡镇垃圾中转站:由市规划局负责统一规划,柯城区、衢江区、市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等单位要参与确定,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个;各乡镇按规划要求选择合适地点,并负责所需土地的政策处理;市建设局负责统一设计,统一采购设备;各区自行确定建设主体承建。土建及设备的费用每站控制在38万元以内,其中除省专项补助每站12万元之外,其余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中转站规划、审批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市本级部门收费的地方部分,一律免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
(3)各村垃圾收集车:按照距离中转站远近及行政村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原则上每500人左右配备一辆。由各乡镇按实际需要提出配置数量,各区负责核实,报市建设局审核后,由市建设局负责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2、正常运行维护经费
运行管理必需的人员经费、维护经费等,要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承担垃圾集中填埋费用;区财政承担乡镇垃圾中转站到市填埋场的垃圾清运费和车辆维护费;各乡镇承担中转站运行维护和所辖村垃圾堆放点到本乡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清运费用;各村承担保洁员报酬、简易垃圾箱的配备和垃圾收集车的维护费用。确有困难的乡(镇)、村,由市、区财政酌情补助。
村级垃圾的集中收集是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基础,也是这项工作能否长期坚持的关键。村级垃圾的集中收集费用,由村集体经济承担,原则上不得向农民摊派,对企事业单位应实行有偿服务;条件成熟的村可参照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薄弱村,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根据运行管理考核的结果,进行以奖代补。
以上建设和运行所需费用由市建设局提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区财政落实。
3、创新管理体制
农办系统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发动。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具体工作落实。乡镇中转站和填埋场的职工、驾驶员、村保洁员等可面向社会实行竞标竞聘上岗,实行市场化运作。垃圾运输车的购置、维护根据各地的实际,也可实行市场化运作。
(四)环境卫生大整治
要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对所辖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重点突出集镇、道路两侧、河道和卫生死角的卫生整治,努力做到道路两侧无垃圾、堆积物,水面无漂浮物、河道无障碍、河岸无垃圾,辖区内无暴露垃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为顺利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今年市区11个乡镇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开始)。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会议动员、舆论宣传、典型示范等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启动试点乡镇中转站建设。
(二)组织准备阶段(7月份)。区、乡镇(街道)、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机构;配备落实工作设施和场所;落实中转站建设场地;建设村级垃圾堆放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底)。建设垃圾中转站。各乡镇集中时间、精力,突出重点,对所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与各企事业单位签订好垃圾收集、清运有偿服务协议。
(四)全面启动阶段(11月开始)。在市区11个乡镇全面启动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由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各乡镇搞好自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保洁管理,巩固提高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成果。
四、工作措施
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实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要成立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镇(街道)和村两级都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要实行区级领导、部门联系挂钩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度,农村工作指导员要进入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宣传、建设、水利、环保、农办、卫生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横幅等宣传工具,采用多样化、有针对性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带动面上工作的深入推进。要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及文明村镇、卫生村镇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增强卫生意识、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俗。
(三)注重监督,强化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善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大力表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和典型人物,对工作不力、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公开曝光。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项视察活动,发动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要发挥专业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作用,依法办事,保障正常运行。要把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检查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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