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5]97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15日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pt; TEXT-INDENT: 26.25pt;">一、厉志海同志
对全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二、孙建国同志
(一)对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市纪委、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二)主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财政综合预算、深化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市府办、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人行衢州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章文彪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严肃处理“跑官要官”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三)建立干部正常退出和激励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辞职行为。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五)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六)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息办、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研室等有关单位参与。
(八)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贾育林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五、居亚平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文广局、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加强舆论监督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文广局、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六、尚清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出台《衢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政研室、市信访局、市文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劳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农办、市民政局、市经委、市贸粮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工商联、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五)严肃处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人行衢州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参与。
(六)严肃处理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及规范党员干部投资入股等问题。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七)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问题。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八)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市纠风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九)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市纪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控办、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进一步落实“四条禁令”,推进效能建设。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劳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一)积极稳妥地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和有关派驻(出)单位参与。
(十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市人大法工委、市编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三)深化禁赌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加赌博问题。市公安局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劳局、市外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四)深化廉政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加强以述廉评廉为主的考廉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十五)巩固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劳局、市文广局、市委党校、衢州日报社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劳局、市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七)完善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廉政评价办法、廉政激励制度和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劳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八)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市信访局、市纪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大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老干部局、衢州日报社等有关单位参与。
七、叶志翔同志
对巨化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八、徐宇宁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文广局、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农办、市民政局、市经委、市贸粮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工商联、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加强舆论监督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文广局、衢州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五)巩固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劳局、市文广局、市委党校、衢州日报社等有关单位参与。
九、郑金平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市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加强对财政收支和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劳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 进一步落实“四条禁令”,推进效能建设。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劳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广电总台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和有关派驻(出)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五)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市纠风办牵头,市直属有关单位参与。
(六)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在招商引资中拿奖金的规定。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七)深化和完善县及县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市府办牵头,市信息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八)巩固和深化清理党员干部拖欠公款、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等工作成果。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九)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府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牵头,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市府办、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一)进一步推进政府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府办、市检察院、市经委、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二)加强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发改委牵头,市府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府办、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四)探索完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务消费改革。市委办、市府办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人劳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五)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法制办牵头,市府办、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六)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市建设局牵头,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七)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督和财会监督。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编办、市人大财经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八)改革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市府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九)改革和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市国资委牵头,市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十)加快“信用衢州”建设。市府办、市发改委、人行衢州中心支行牵头,市检察院、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劳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贸粮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办、市银监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邢胜利同志
对衢州军分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十一、李剑飞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严肃处理“跑官要官”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三)建立干部正常退出和激励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辞职行为。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五)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和有关派驻(出)单位参与。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pt; TEXT-INDENT: 26.25pt;">(六)巩固和深化清理领导干部兼职工作成果。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人劳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七)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二、江汛波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市信访局、市纪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大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老干部局、衢州日报社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三、黎伟挺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深化禁赌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加赌博问题。市公安局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劳局、市外侨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四、雷长林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改革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市国土局牵头,市府办、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开展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市国土局牵头,市纠风办、市法制办、市人劳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府办、市检察院、市经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劳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五)深化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市农业局牵头,市府办、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六)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息办、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五、高启华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市纠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劳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好“一费制”和“三限”政策。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六、张波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人行衢州中心支行、市银监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坚决纠正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刑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市贸粮局牵头,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文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七、占跃平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和公费出国(境)管理工作。市外侨办牵头,市纪委、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劳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八、张兵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市纠风办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市环保局牵头,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十九、杜世源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国有资产和政府性投资公司的监管。市国资委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人行衢州中心支行、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贸粮局、市文广局、市广电总台、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园区管委会、市西区管委会、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市国资委牵头,市经委、市贸粮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市经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深化和完善厂务公开工作。市总工会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委、市贸粮局、市人劳局、市监察局、市信息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市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经常分析和及时掌握责任范围内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每年至少与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交换意见,研究问题,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