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政办发〔2002〕99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衢州市招商局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衢州市招商局的通知》(衢政发〔2002〕66号)精神,现刻制“衢州市招商局”印章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附件:衢州市招商局印章(样式)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衢州市招商局印章(样式)
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章 通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衢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巨化集团公司,各群众团体。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8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