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项目工作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05〕94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项目工作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发展总体保持了平稳快速增长的好势头,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居民收入等主要指标继续快速增长,但也出现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缓慢、重大前期项目推进工作难度加大等突出问题。为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加大项目推进工作力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当前,投资仍是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项目是促进投资增长的主要载体,项目投资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两大目标”、“三大战略”,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和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确立“发展是硬道理,项目是硬任务,投资是硬指标”的思想,提高项目投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项目工作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目标不动摇,抓住项目工作不放松,坚持以项目促发展,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奋力拼搏,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六大百亿”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一)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各相关部门要有专人跟踪、负责项目的申报、催批、报批工作,加快项目各环节的审批速度,促其早审批、早落地、早开工。对投资超过1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要采取全程代理制的方式,由当地相关部门代办项目前期工作的各类审批手续。对今年已列入省预备重点的9个项目和预安排重点的5个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年内能转为正式重点并开工建设。
(二)切实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第四季度是项目建设的黄金期,各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抓项目、增投入、促发展,要集中各方面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各种有效对策措施,倒排计划,抢抓时间,抓紧、抓实、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加快实施进度。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衔接,相互沟通,形成项目建设的合力。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着力缓解要素制约,做到项目无障碍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促进已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前期审批工作完成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抓紧与相关部门衔接,做好开工前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和招投标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建设,提高投资项目的供地率和开工率。当前特别要抓好黄衢南高速公路、衢常铁路和23省道杭金衢高速公路衢州东互通至市区段改建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争取到年底形成一定规模的投资增量。对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省安排土地计划指标的16个重点建设项目(不含省级捆绑项目),确保在9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并在年内开工建设。
三、创新机制,加强督查,为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建立项目前期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量和投入,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要建立“统分”结合的项目前期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成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构,并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市本级项目较多的交通、建设、水利、电力、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项目前期工作,其他有项目的部门单位要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专职人员。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前期项目要及时组建项目工作小组,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要集中有关部门力量,协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要继续坚持市级领导联系“六个一”工作制度、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系领导制度、项目工作联络员分析例会制度和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选址、预审、环评、招商、报批、落地、建设等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要认真组织实施《衢州市本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协调工作制度》(衢政办发〔2005〕78号)和《衢州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协作,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项目工作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培训,各有关涉及项目审批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项目建设单位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项目谋划、审批等前期工作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衢州市关于实施“六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05〕30号)精神,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各有关项目业主单位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市本级重大项目前期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500万元,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滚动使用。资金的使用由市发改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提出意见,财政审核,市政府审定。
(四)建立项目全程跟踪分析机制。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想方设法争取上级对我市重大项目在报批、土地、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落实专人动态跟踪,负责项目的申报、催批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完善项目推进工作情况分析和投资运行情况监测通报制度,预测把握投资态势。统计部门要继续加强项目投资的统计工作,主动衔接,统一口径,正确估计今年投资形势,为确定明年的目标任务提供科学、真实的依据。
(五)营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项目推进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领导重视项目、业主建设项目、社会关注项目”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对有损投资者积极性的人和事要及时进行处理。
(六)加大项目推进工作督查和考核力度。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对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项目上。同时,对项目推进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考核,对在争取上级支持、推进项目前期、加快建设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完成情况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情况不理想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项目推进工作与主要领导政绩相挂钩。
四、及早谋划,争取主动,提前安排明年重点建设计划
各级各部门在抓紧抓好今年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根据国家投资政策、产业导向和当地发展实际,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超前谋划,尽早着手考虑明年的投资计划。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排出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抓紧做好项目报批和计划落实工作,争取列入明年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具体由市发改委做好牵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200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市本级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调研、编制工作,为明年的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发挥效益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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