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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05〕12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
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5〕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5〕47号)精神,现刻制“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各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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