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05〕12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
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5〕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5〕47号)精神,现刻制“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专用章”和“衢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专用章”各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上一页 下一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衢州市档案局 备案号:浙ICP备2021031167号-4 公安部备案号:33080202000419
-今日访问: -本月访问: -本年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