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政办通报
〔2005〕16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在全市幼儿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高 启 华
(二○○五年七月八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去年之后市政府召开的又一次专题研究加快幼儿教育发展的会议,也是新一届政府召开的首次全市性专题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全市幼教工作会议以来我市幼儿教育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研究办法;部署下一阶段幼儿教育工作的重点,促进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进一步加快发展幼儿教育。
刚才,市教育局和柯城区政府、江山市教育局、衢江区上方镇政府都作了很好的发言,其他县(市、区)也作了书面交流,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总结了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推进幼教事业发展的对策措施。下面,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对过去一年的工作作一简要回顾
去年5月份市政府在龙游县召开了建市以来首次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会后,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增加投入,因势利导,有效地加快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到去年底,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4.44%,比2003年高出4.02个百分点,完成省教育厅对衢州提出的84%的指标,确保了我市与全省同步基本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目标的实现。回顾一年多来我市的幼教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政府职能得到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科学把握幼儿教育尤其是农村幼教发展的要素,加强统筹规划,明确近远期幼教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计划、财政、物价、民政、规划、建设、卫生、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妇联等部门也加强了对幼教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有力地促进了幼教事业的发展。
二是农村幼教发展加快。坚持一手抓建设,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抓手,鼓励创办农村幼儿园,一手抓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幼教管理机制和体制,配足配强乡镇幼教管理干部。到去年底,全市共有乡镇中心幼儿园82个,建成率为61.19%;全市各地基本形成了县、乡两级农村幼教管理网络,推动了幼教工作的开展。
三是民办幼儿园蓬勃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举办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努力构建多元办园机制。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287所,其中民办1150所,占85.36%;在园幼儿62425人,其中民办43529人,占69.73%。民办幼儿园为我市幼教事业的普及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教师队伍素质有所提高。针对我市幼教师资薄弱、素质偏低的状况,着力抓好园长和教师两支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了全市幼儿园园长培训计划和在职幼儿教师大专学历进修方案。到去年底,全市专任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82.72%,比2003年提高了6.16个百分点。
五是优质幼教资源扩大。建立奖优扶持机制,完善等级评估机制,以示范幼儿园建设为抓手,提升教学质量及办园水平,促进各类幼儿园办学规范化,鼓励和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幼儿园上等级、上水平、上档次、创特色。目前全市共有等级幼儿园81所,有效地带动了幼教整体水平的提高。
总的来讲,一年多来我市幼教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学前三年入园率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离基本普及的指标85%还有差距;二是幼教发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城市与农村、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县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三是教育教学质量欠佳,在安全管理、保教质量上还有差距。这些问题下步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今后我市要进一步普及和提高十五年教育,重点要抓幼儿教育,幼儿教育重点抓农村,这是解决我们教育“瓶颈”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突破这个“瓶颈”,我看今后5年幼儿教育发展要分两个阶段进行,前一阶段打基础,加快农村幼儿园的建设步伐;后一阶段上水平,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因此,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夯实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基础,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谈谈如何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问题
乡镇中心幼儿园是乡镇幼儿教育业务管理的中心,担负着示范、指导、协调本乡镇幼儿教育工作的重任。目前我市134个乡镇中,还有52个乡镇未建立中心幼儿园,占比达39%。乡镇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普及,提高建园率。条件好的县(市、区),要在2年内完成剩下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条件差的县(市、区)要在3年内完成建设。到今年底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80%以上;到2006年底争取达到100%。市、县两级将采取奖励性措施,激励未建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加快建园步伐。一手抓规范,提高入园率。到今年底,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要向90%冲刺,常山县要向85%冲刺,衢江区、开化县要向80%冲刺。到2010 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具体要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要强化乡镇政府发展农村幼教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13号文件《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为此,各乡镇政府要高度认识发展幼教的重要性,把幼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发展当地幼教的责任,合理布局和建设幼儿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乡镇中心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乡镇政府,积极创造条件,创办和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指导意见》的宣传和贯彻力度,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幼教发展规划,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需要指出的是,乡镇政府举办中心幼儿园经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积极吸引和鼓励民间资金参与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争取每个乡镇都建有一所正规的中心幼儿园。
第二,要建立健全乡镇幼教管理体制和机制。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加强乡镇幼教管理干部的配备,确定专人负责幼教工作,进一步明确他们的职责。要建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乡镇幼教专职(兼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乡镇幼教管理体系,完善县级幼儿教研员和各乡镇幼教业务指导人员组成的乡镇幼教业务指导网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依法规范乡镇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推进乡镇幼教事业发展。
第三,要做好乡镇幼儿园的布局规划。首先是统筹制定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充分把握本地农村幼教发展的要素,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其次是做好乡镇幼儿园空间布点规划。针对我市农村幼儿园“点散、面广、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各地要因地制宜,从有利于广大群众、有利于稳定、有利于质量提高、有利于均衡发展等原则出发,科学地合理地解决幼儿园布点问题。特别要抓住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契机,充分利用和盘活村小等闲置资产,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同时,各乡镇政府要积极提供和落实土地等资源,促进乡镇幼儿园的创办和布局调整。
第四,要加强乡镇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我市乡镇幼教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无论是学历合格率,还是专业合格率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极大地影响了我市幼教的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因此,要下大力气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乡镇幼教师资队伍。要全面开展以师德教育、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专业知识更新和现代教育技术学习为内容的继续教育。继续抓好园长和幼儿教师两支队伍素质的提高,对园长和教师的培训培养,要层层发动,实行分级负责,要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进一步提升园长的管理水平和幼儿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专业合格率。同时,要妥善解决乡镇幼儿园的教师编制问题,按其办园规模和国家有关编制标准,给每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提供1至2个公办教师编制。要切实把乡镇幼儿教师纳入教师系列,认真落实和切实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探索解决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为其解决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
第五,要加强对农村幼教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将建立由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计划、财政、物价、民政、规划、建设、卫生、人事劳动、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协调幼儿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继续把幼儿教育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内容;同时,要结合实际,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一系列扶持幼儿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幼儿教育特别是农村幼教的进一步发展。各县(市、区)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将幼教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考核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大农村幼儿教育投入,做到逐年增长,财政性幼儿教育经费要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各乡镇政府要主动承担责任,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发展幼儿教育的经费。幼儿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总之,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普及基础教育的关键和突破点都在农村幼儿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是我们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摆在我们眼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均衡发展理念,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抓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