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跃平副市长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衢州政务
信 息 版
 
第78期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九月三十日
 
 
本期要目
  
●占跃平副市长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市执法局实行城中村建房动态管理制度
●市外侨办借建市纪念活动服务外向型经济
●浙江(江山)木材交易洽谈会落实7个签约项目
●市物价局三项举措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柯城区“三个早”确保5万亩冬季作物“绿色过冬”
●柯城区“银企互动”为企业融资近7000万元
●衢江区建好四个网加强节日旅游市场管理
●衢江区全面启动南方低丘红壤综合治理工程
●江山市采取措施确保国庆期间安全和社会稳定
●江山市积极推进千镇连锁、万村放心店建设
●龙游县实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
●龙游县三分之一农户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开化五大工程维护农民健康
●开化投资7450万元改造老电站挖潜发电
●常山县建立投标市场黑名单制度
●常山县建立基层质量技术监督网络
 
 
▲占跃平副市长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近日,占跃平副市长率市有关部门实地检查了部分旅游景全市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需求不断扩大,旅游主体大众化趋向更加明显,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将是一项必须长期认真做好的重要工作。从我市情况看,今年是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重要一年,抓好今年的黄金周旅游工作,既是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一次工作检验,更是全市人民和来衢游客对“创优”成果的一次体验,意义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黄金周,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二是要切实加强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对假日旅游的安全工作要时刻保持警醒,克服侥幸心理,摒弃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切实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旅游、公安、消防、质量技监、安监、林业、卫生、文化、交通等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单位“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过硬的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严防各类疫情在黄金周旅游中的发生或扩散,加强预防、监控、应急和报告制度;落实重点景区、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旅游车司机、自驾车旅游者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宣传,加强对车况、路况的检查和维护;要加强对娱乐设施、特种设备的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责令相关单位采取切实措施,限期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有关部门要密切加强监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和项目,要责令停业整顿。三是要切实抓好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衢州旅游业发展的特点和“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握衢州“十一”黄金周旅游的“短线游、自驾游、休闲游”的特点,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意识和短期行为,不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乱涨价和降低服务质量。要着眼长远,从做大衢州旅游业规模、打响衢州旅游业品牌、壮大衢州旅游业整体实力的高度出发,抓住“十一”黄金周的有利机遇,加大宣传促销和推介力度,乘势增强衢州旅游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各级旅游、工商、公安、卫生、文化等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监管,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为内容,积极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吃、住、行、游、购、娱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地旅游景点(区)门票原则上不得涨价。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妥善解决各类矛盾。四是要加强协作,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高效运转。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黄金周预报统计信息工作,准确掌握假日期间交通、景点、住宿、旅行社等方面的动态信息,通过媒体、网络和旅游信息中心及时向社会和游人发布,为游客出游提供帮助。各地假日办、各有关单位在节日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高效运转,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同时要认真做好旅游信息收集、旅游统计预报工作。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市府办涉外处)
▲市执法局实行城中村建房动态管理制度    该制度按照“放样??跟踪??反馈??归档”的动态管政村指定一名执法队员作为责任人,从建房户放样开始建档,由责任人关注建房动态,跟踪房屋动工至结顶的全过程,并填写动态管理跟踪卡,定期向执法局反馈,一旦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汇报查处。动态跟踪管理结束后,要求责任人将建房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规划红线图、放样单、跟踪卡、反馈卡、执法案卷等资料归档,建立一户一档,形成城中村村民建房数据库。该制度要求责任到人,定期跟踪、及时汇报,做到无漏查、漏报现象。对跟踪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查处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外侨办借建市纪念活动服务外向型经济     9月1617日,我市隆重举行了纪念活动,纪念建市20周年。市外侨办通过领馆、友城、侨团等各种渠道邀请了美国、日本、德国客商和俄罗斯、日本、以色列驻沪领馆官员以及澳门福建总商会代表等26位来宾参加纪念活动。并努力服务外向型经济,一是安排以色列领馆农业副主管专程考察柯城区柑桔产区,使双方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二是联系美国格瑞皇朝集团代表,利用其在北美的商务网络,帮助我市商贸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三是陪同第五次访衢的俄罗斯领馆官员戈金先生视察4年前成立的中俄科技园,戈金先生称俄方将一如既往支持衢州和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四是安排德国、美国客商全面考察市经济开发区和西区。
(市外侨办)
▲浙江(江山)木材交易洽谈会落实7个签约项目    9月22日下午,2005浙江(江山)木材交易洽谈会举行项目签约仪式,共有7个项目顺利签约。在签约仪式上,江山市日升工艺品厂与浙江林学院签约PSL法生产细木工板技术合作、欧派装饰材料厂与罗马尼亚梦德隆建材有限公司签约1.5万套套装门生产、韩国客商投资贺村镇庭院木制品生产等7个项目顺利签约,涉及技术合作、公共服务、招商引资等5个方面内容。
(市林业局)
▲市物价局三项举措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价格诚信宣传,倡导企业价格自律。结合全省诚要求,会同市消协、本市各大电信营运商召开了衢州市“推进价格诚信,防止价格欺诈”座谈会,与消费者代表就企业价格自律和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价格权益作了热烈探讨,价格诚信观念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逐步深入人心。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和明码标价巡查,规范企业价格行为。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的要求,在中秋、国庆旅游“黄金周”期间,对旅游景点门票、旅游服务收费和市场商品零售价格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从严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大力倡导企业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三是公开举报电话,加大社会价格监督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12358的价格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及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上的监督作用。
(市物价局)
▲柯城区“三个早”确保5万亩冬季作物“绿色过冬”    一是早规划。重点调整种植布局,合理安排石室乡、花园公路两侧规划千亩绿肥示范田,丰产片,发展冬季蔬菜面积1.5万亩。二是早安排。安排好秋播,定购好良种,全区已做好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准备和组织供应工作,备种5. 9万余公斤。三是早落实。目前,全区已落实冬播作物面积达5.16万亩,比上年增长15%。其中油菜面积1万亩;马铃薯、蚕豌豆面积0.8万亩,绿肥面积1.86万亩。
(柯城区府办)
▲柯城区“银企互动”为企业融资近7000万元    今年以来,该区精心筛选出个重点工业项目向全市各金融机构进行推介。40个融资项目总投资额10.50亿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19.44亿元,利润2.47亿元,税金7809万元。目前,全市各金融机构已与浙江乐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重点企业签订了贷款协议,意向融资金额累计达6930万元。
(柯城区府办)
▲衢江区建好四个网加强节日旅游市场管理    一是健全“举报网”。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在各景区、景点等游客集中场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有重点地选择几个景点设置现场咨询投诉受理点,及时受理旅游消费投诉举报。二是强化“监管网”。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和旅游黄金周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清理私设摊点、取缔无照经营。三是编织“文明网”。与创卫工作相结合,在督促经营业主搞好环境卫生的同时,加强对各景点、市场、饭店及车站等游客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清理私拉乱挂横幅,拆除违规广告牌匾,随时处置旅游市场中的不文明行为。四是构筑“安全网”。对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商店、饭店等旅游场所的商品质量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重点监测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旅游广告,严查旅游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衢江区府办)
▲衢江区全面启动南方低丘红壤综合治理工程    该区结合生态公益林和特色农林产品综合开发建设,全面低丘红壤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由中国林科院亚林所牵头实施,根据不同立地类型,采取新的种植管理技术和多林种、多树种、整改土地与选择树种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争取通过3年的治理,提高土壤肥力,控制水土流失,优化生态环境。目前,已在横路乡、全旺镇等典型的红土丘陵地区建立了350公顷的试验示范区。项目实施后,示范区的植被覆盖率将达到85%以上,水土流失将减少50%,土壤有机质增加1-2倍。通过在示范区试验,该区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
(衢江区府办)
▲江山市采取措施确保国庆期间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开展信访大排查由信访、公安等部门对排查出来的158件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采取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方法,逐项处理落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二是狠抓安全防范,派出15个检查组对车站、旅游景点及化工、印刷、易燃中毒的企业和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落实专人负责,严防死守。三是从政法部门及有关单位抽调240名人员,建立了10支应急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维稳力度。四是全市各部门、乡镇实行24小时节日值班备勤制度,加大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情报信息收集力度。规定各单位如出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15分钟内向市“两办”汇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江山市府办)
▲江山市积极推进千镇连锁、万村放心店建设    一是允许连锁超市门店按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条件经营部分限56个品种)、二类医疗器械(品种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7类13种),以及音像制品、书籍报刊、卷烟制品等商品。二是对连锁龙头企业建立配送中心优先安排地块,并开通“绿色通道”,免收市境内除高速公路外国有投资的过桥过路费;对连锁龙头企业专用配送车辆(2吨以下)按单位非营运车标准收费和管理。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连锁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建设配送中心和信息中心,放心示范店扩大经营规模等项目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对农村放心店增加授信额度。四是实行用电优惠,对连锁龙头企业开设村级连锁便利店的,用电按民用电性质收费。五是对放心示范店参加市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诚信个体户”评选的予以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符合要求的放心示范店,可享受年度免予验照待遇。
(江山市府办)
▲龙游县实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    该县加强农村家庭集中式聚餐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就AN lang=EN-US>10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提前24小时向辖区乡镇卫生管理所申报备案,申报材料包括聚餐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地点、时间、人数和人员来源等内容。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乡镇卫生管理所根据要求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以上的,由县卫生监督所指派卫生监督员到现场指导。乡村厨师应经过专门培训,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该县有乡村厨师400余名,于9月份开展乡村厨师专门培训工作,计划10月底结束。目前,已有100余名乡村厨师参加业务培训。
(龙游县府办)
▲龙游县三分之一农户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该县坚持“民办、民营、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探济合作社的利益共享机制,构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农户“四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为入社农民提供技术、销售等服务。现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8个,拥有固定资产3205万元,年经营服务总收达5.8亿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入社(会)农户5369户,带动农户3.2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31.4%,带动户均年增收1500元。
(龙游县府办)
▲开化五大工程维护农民健康    一是医疗网络完善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生制,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二是母婴营养保健工程。以产科规范化建设和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为重点,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三是传染疾病防治工程。以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为重点,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的报告、监测、信息网络,提高对突发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四是慢性疾病控制工程。建立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病患者档案,由驻村医生全程跟踪服务,进行健康锻炼和药物治疗,避免慢性复发。五是医护素质提升工程。每年投入650万元,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积极鼓励在职医护人员参加函授和外出进修。该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孕产妇死亡率降为零,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5.4‰,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349.2/10万,全县平均寿命达75.96岁,比我省平均寿命高出1.45岁。
(开化县府办)
▲开化投资7450万元改造老电站挖潜发电    三年来,该县聚集资金万元,采用技改扩容、更新机组、提高电站调蓄能力等方法,对16座70年代以前建造的老电站进行改造,增容5770kw,年新增发电量2021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的14.4%,占全县生活用电的34.5%,有效缓解生产生活用电压力。
(开化县府办)
▲常山县建立投标市场黑名单制度    该制度规定:施工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业主单位及从事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交易、国有资产转让交易中的所有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令禁止行为的均列入黑名单范围。单位和个人按列入黑名单的行为引起后果的轻重,酌情处以限制24个月内不得承接“四项交易”相关业务的处理。管理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审定该单位和个人的建设从业资质当年年检不合格或吊销资质证书(县外企业清退出本县招投标市场);项目经理从列入黑名单时一年内不得承接建设施工任务。对进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除按规定进行备案外,还将通过相应的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公示。
(常山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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