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党委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5]51号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党委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2005年,省委办公厅对全省党委系统信息报送考核办法进行了调整,现结合我市实际,将全市党委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考核管理
市委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级机关部门和社情民意直报点的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社情民意直报点由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推荐,经市委办筛选后确定,社情民意直报点信息报送得分,计入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考核得分。
二、信息报送的计分办法
1、市委办采用信息得分:
(1)得5分信息:《信息简报》单条和综合采用信息;紧急信息。
(2)得15分信息:《领导参阅》单篇和综合采用信息;《信息简报》(增刊) 单篇和综合采用信息。
2、市委办转报信息得分:
(1)被省委办采用的信息,按照省委办录用刊物的信息计分标准,给予计分。
(2)被中办采用的信息,按照中办录用刊物的信息计分标准,加倍计分。
(3)市级机关部门经市委办转报省委办、中办的信息,每条计5分。
3、加、扣分办法:
被市领导批示的信息,按照市委办录用刊物的信息计分标准,加倍计分。被中央、省领导批示的信息,按照中办、省委办信息考核领导批示加分标准,加倍计分。市领导在信息上作出批示,所涉及的各县(市、区)或市级机关部门,在两周内未作出反馈又未说明情况的,每次扣10分。
三、加大紧急信息报送考核通报力度
市委办公室将对紧急信息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的单位或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通报分两种形式,情节严重的在党委系统计算机信息网或市公文交换系统上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市委办公室文件通报全市。同时,对紧急信息报送实行扣分制度。被省委办公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60分,并取消年度评选先进资格。被市委办公室文件通报批评一次的,扣30分,被市委办公室网上通报批评一次的,扣10分,年度内被市委办公室网上或文件形式通报批评2次的,取消年度评选先进资格。
四、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
每年初,市委办公室按照上年度信息报送考核结果,对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部门和信息直报点评选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的原则上各推荐l名先进工作者。对被评选为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由市委办公室发文予以表彰。
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参加全省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比的,由市委办公室根据县(市、区)委办公室当年度被省委办公厅录用信息的情况,按照县(市、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向省委办公厅推荐,由省委办公厅审定并予以表彰。
上述计分考核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200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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