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5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衢委办[2005]123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满意单位
不满意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自2002年以来,市直机关连续三年开展了第二轮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市直机关作风转变,提高了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三轮市直机关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现就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大目标”,全面实施“三大战略”,继续推进“两年”活动和“三服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运用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检验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选对象
参加评选单位共86个,鉴于参评单位的不同情况,将参评单位分成第一序列(党群部门,共23个)、第二序列(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共38个)、第三序列(窗口服务部门,共15个)、第四序列(与群众接触面广的行政执法部门,共10个),共四个序列。另有9个部门作为评议单位,只征求意见,不参加排名。年内新成立单位不参加评选活动。评选评议单位名单见附表。
三、评选内容
1、思想作风:主要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和创新精神。
2、机关作风:主要指民主集中制、宗旨观念、政务公开、调查研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和干净干事等。
3、机关效能:主要指政令畅通、办事程序、办事环境、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等。
4、服务水平:主要指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服务中心、服务园区、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一年一次,时间为12月上旬。
1、建立数据库。按①市级领导,②市本级党代表,③市本级人大代表,④市本级政协委员,⑤市委督查专员,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建设监察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特聘监督员,市本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⑥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⑦各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和综合部门有关领导,⑧离退休干部代表,⑨经济主体(包括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代表),⑩社区居民代表等10个层面建立5000人左右的样本数据库。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2、数据库内各层面人员名额分配。①市级领导,按现有实数。②市党代会代表,按现有实数。③市人大代表,按现有实数。④市政协委员,按现有实数。⑤市委督查专员、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建设监察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特聘监督员、市本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0名。⑥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450名。⑦各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和综合部门有关领导,300名。⑧离退休干部代表,200名。⑨经济主体(包括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代表),1000名。⑩社区居民代表,1000名。
3、参加评选人员的确定。从数据库中按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2500人参加评选。
4、评选票的发送、回收。评选票由市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统一发放,直接寄给参加评选的代表本人。评选票回收时由参评代表直接寄回评选活动办公室。
5、统计。由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院校对回收的评选票进行拆封、分类、统计、复核、汇总等工作。具体计票标准和统计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每张满意票计100分(总票数为A),基本满意票和弃权票计60分(总票数为B),不满意票计0分(总票数为C)。不了解票不计分,也不计入评选票总数。
(2)层面权重。市领导20%,市级党代表10%,市级人大代表10%,市级政协委员10%,监督员(包括市委督查专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县(市、区)领导12%,市级机关部门领导6%,离退休干部6%,经济主体10%,社区居民8%。
(3)层面得分计算公式:
层面得分=(100×A+60×B+0×C)÷(A+B+C)
(4)综合满意率得分计算公式:
各层面得分×权重后相加
6、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的产生方法:对参评单位按四个序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第一序列前3名,第二序列前5名,第三序列和第四序列的前2名为最佳满意单位,其余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满意单位,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基本满意单位;低于75分的最后三个单位为不满意单位,其它为整改单位;如果没有低于75分的单位,则不确定不满意单位。评选结果由评选办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被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得评为最佳满意单位。
7、结果应用。评选结果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被评为最佳满意单位的加20分,满意单位加15分,基本满意单位加10分,不满意单位倒扣5分。评议单位根据其评议的实际得分,对应同类部门加、扣分;未列入评选、评议的单位参照满意单位加15分。最佳满意单位、满意单位、基本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在市级机关干部大会上通报,同时通报满意单位、基本满意单位排名与上年相比的升降。各单位的评选得分、排名和具体书面意见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分别抄告给部门。当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诫勉;连续三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由市委对部门班子进行调整,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双重管理或垂直管理的部门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反馈评选结果和意见。
整个评选过程由市纪委派出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市直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把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载体来抓。
2、加强领导。整个评选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建立市直机关部门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尚清同志任组长,郑金平、李剑飞同志任副组长,叶正义、叶三祥、崔戴飞、舒财富、李锋、项瑞良、范根才、吴江平、董华、赵望、邢太林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直机关工委,邢太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评选时,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劳局、市工商局派员参加办公室工作。评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落实整改。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评选中反馈上来的意见、建议梳理后,以书面形式原汁原味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要针对反馈的意见,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报市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通知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参加市直机关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评议单位名单
 
 
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1月7日
 P class=MsoNormal>附件:
 
参加市直机关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
评选、评议单位名单(95个)
 
一、评选单位(86个)
1、第一序列单位(23个)
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研室、农办、信访局、老干部局、党校、党史室、台办、档案局(馆)、衢州日报社、信息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侨联、残联
2、第二序列单位(38个)
人劳局、民政局、民宗局、机关事务局、外侨办、协作办(招商局)、法制办、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西区管委会、发改委、经委、物价局、统计局、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二轻改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贸粮局、供销社、外经贸局、烟草局、人行、银监局、教育局、科技局、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卫生局、旅游局、人防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第三序列单位(15个)
行政服务中心、民航局、邮政局、电信局、电力局、气象局、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国保财险公司、国保寿险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4、第四序列单位(10个)
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司法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和药品监督局、国土局、国税局、工商局、检验检疫局
二、评议单位(9个)
市委办、人大机关、市府办、政协机关、中级法院、检察院、市直机关工委、国家安全局、610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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